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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选编9
时间:2021-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抵押贷款的“套路贷”案例



(宣城市审计局选送)

 

一、案例简介

2015年,李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找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00万元救急,一段时间后,李某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人强制撬开了。李某报警后,撬开房子的人竟然拿出了房本,声称自己是房屋的所有者,李某早就将房屋售卖给他。李某起诉后才得知,虽然他已经还款给曾经借款的小额贷款公司200万元,但该小额贷款公司拿着一份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卖房授权委托书把他的房子低价卖了。原来当年办理小额贷款时,他在公证处签了很多材料,其中就包括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而自己着急借款并没有注意到,这就让对方钻了空子。在法庭对峙中,对方提供的一切证据都很齐全,公证授权,借贷的银行转账记录,全套的房屋买卖手续。一审败诉,一直到二审才极为艰难地把案子翻过来。

 

二、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为典型套路贷案例,一般而言,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而现在随着人们意识水平的提高,套路贷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上述案例就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助先前环节刻意制造的“客观证据”,如案例中的“阴阳合同”,通过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甚至进行虚假诉讼、公证、仲裁等方式为其背书,进行恶意催款索款。

 

三、温馨提示

  我们如何避免深陷套路贷?

 

1.借款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借款。比如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借款平台。切勿轻易相信个人或者组织的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声称“无抵押”“无担保”“不需要征信”“低利息”“快速放款”的。

 

2.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后才能签字,不能签空白合同,且签字后必须给自己留一份合同。

 

3.如果遇到“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者人身安全时,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冒充领导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宣城市教体局选送)

 

一、案例简介

2021年2月21日,某市一中学办公室主任沈某手机上突然出现一个“工作安排”群聊,里面就两个人,一个是沈某,还有一个为胡某某,接着信息来了:
胡某某:沈主任,你好,可在?
沈主任:在,您是?
胡某某:我是教体局胡**
沈主任:胡局长您好!请问有何指示?
胡某某:你现在有空吗?有件事托你办一下
沈主任:可以的。
胡某某:我现在转十八万过去给你,你替我转给一位领导,我托领导帮我处理私事,对方不方便以我的名字转出。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必须由你来办。
胡某某:现在把你卡号和户名开户行给我发一下,我马上操作过去给你。
沈主任:我不敢转,我怕。
之后这个“工作安排”群就没有了消息,沈主任比较警觉,立即判断这是诈骗,所以才没有上当受骗。

 

二、案例解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诈骗的案例,当事人比较警觉才没有上当。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不敢得罪领导及领导交办的私事是对我的器重,办好了就可能升官的心理从而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一旦相信犯罪分子,按照他的套路走下去一定会被骗,失去财物。

 

“网络诈骗”并非我国刑法规范意义上的一类罪名,而是依据犯罪学研究的特点进行归类划分的犯罪类型。从广义上来定义,“网络诈骗”即发生在网络空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只要受害人防范意识薄弱,一般很容易上当。网络诈骗和普通诈骗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即通过“人——人对话”进行,而网络诈骗活动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目的。正是由于方式不同,决定了网络诈骗行为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同时还具有犯罪成本低,方法简单、行骗面广,社会危害性大、手段多样化,难以识别、隐蔽性极高等特征。

 

三、温馨提示

骗子虽然层出不穷,但套路来来回回不过那几样,只要心中时刻谨记安全要点,就算骗术再高也不会上当。

 

1.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贪图小利,谨防上当。

 

2.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证件号码、手机号、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

 

3.对涉及亲人、朋友的求助、借钱等内容的短信和电话,要仔细核对。

 

4.汇款是陷阱,千万不要给陌生人汇款,特使是边打电话边汇款的情况。

 

5.任何时候都不要将验证码告诉别人。

 

6.遇到可疑情况,立即联系公安部门。

 

 

 

某网络贷款平台诈骗案例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选送)

 

一、案例简介

2020年2月19日,某个体户甲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便通过手机支付宝了解到某贷款平台,该平台宣传无抵押、低利息、放贷快,打算贷款2万元,下载该平台后,该平台客服以缴纳会员费、解冻费、认证金为由,让甲先生预先汇款了2万余元,之后客服又以甲先生银行流水严重不足,需要立即补齐个人账户流水,让他继续汇款2万元,甲先生这才感到自己被骗,共计损失20899元。

 

二、案例解析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套路:1.通过在一些大的平台机构放置贷款链接,增强可信度。2.通过在平台上放置一些所谓的“成功案例”,宣传平台放贷无抵押、低利息等好处,进一步吸引需贷人员。3.有时通过伪造虚假转账记录,以银行流水不足、需要认证金等方式骗取受害人财物。

 

三、温馨提示

1.办理贷款时要求交“会员费”、“认证金”等要求都是不符合贷款规定的,当对方要求事先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时,一定是诈骗!

 

2.网贷诈骗常用的套路是“贷款被冻结”、“ 刷银行流水”,“ 影响信用度”等等,一旦遇上,一定是诈骗!

 

3.需要申请贷款时,尽量通过银行等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降低贷款风险。

 

来源 |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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