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把握三个重点高质效推进检务督察工作 |
时间:2025-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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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多措并举高质效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在提升内部监督效能、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托党组会、检委会、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三个规定”等文件。积极组织检务督察人员参加自治区检察院业务培训实操、全州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岗位练兵活动、院内业务培训等,通过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校准理念偏差、增强定力、坚定信念,使个人能力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为逐步提升检务督察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好廉政风险点自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司法腐败。结合《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等规定,排查廉政风险点35个,制定防控措施52条,将拒腐防变的刚性要求拓展到行装、财务、人事、保密等重点岗位和各个方面。通过调取台账、查阅案卷、现场督察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察和个案核查。结合实际,制定《昌吉市人民检察院离任检察人员从事法律职业监督管理办法》和《昌吉市人民检察院离任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职业的廉洁性。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全体干警电话彩铃中加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2024年全院干警填报重大事项34件,同比上升47.8%,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存在“零”填报情况,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逢问必录”逐渐成为全体干警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刑事错案司法责任追究工作,对承办检察官是否存在违反检察职责行为开展个案调查,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后提交检委会、党组会讨论研究。积极探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的有效衔接,在案件受理、数据监管和案件质量评查环节实现信息互通、协作有力,召开联席会议4次,案管人员移送流程监控通知书、业务数据质量情况通报等办案质效问题线索5条,检务督察组据此发出督察通报5份,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开展。检务督察人员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人才选用公正公平。
检务督察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举措。2025年,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务督察的内部监督职能,把全面从严治检的各项新部署新要求抓具体抓深入,在政治建设、责任落实、正风肃纪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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