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昌吉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第二季度共178人次填报了《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共计填报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7件,无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无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无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机构不当接触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从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