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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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应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部门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助力醉驾案件提质增效。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公安局开展以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为主题的专题同堂培训,以“共学”促“共识”。 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萍 
昌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春玉 培训班上,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萍就《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注意事项》进行交流,主要围绕“醉驾”案件的罪名解释、证据收集、血样采集、封装、送检等办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展开分析。昌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春玉就《关于依法审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若干问题解答》进行深入解读,对高质效办好醉驾案件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专题学习后,参训人员结合近年来办理醉驾案件的发案特征和趋势,从“二次饮酒”情形的认定,“醉酒”“机动车”认定、血样采集送检、从轻从重情节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为促进醉驾案件办理规范化、优质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同堂培训干货满满,实践性强。通过培训,增进了交流,凝聚了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努力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本次同堂培训,强化了公检法三方工作的良性互动,提升了办案人员对《意见》的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促进醉驾案件办理形成共识。今后,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三方交流,常态化推进同堂培训,促进司法共识与协助,持续推动办案理念同步更新,接续书写昌吉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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