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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 | 2022年12月新法新规!
时间:2022-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01

新法新规解读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12.1 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电信网络诈骗被推上热搜,始于2012年。


在2012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用了大部分空闲时间做了一件事——收集人大代表们手机中的垃圾短信。一周的时间,他就轻松收集了17条诈骗垃圾短信。曾经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破案的陈伟才介绍,东南亚各国遍布面向中国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诈骗手段包括假借“法院传票”“汽车退税”“涉嫌洗钱”等缘由诱使事主上当。当陈伟才在会场上提出这一问题时,旁边就有代表当场拿出手机读自己收到的诈骗短信。


如今,十年过去了,我们终于迎来了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之所以久久难以出台,核心就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义务人是电信部门、金融部门、网络机构这些传统的“强势部门”。而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恰恰就对这些“强势部门”提出了要求。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该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各环节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特别是要求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在反诈工作中要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电信企业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虚拟拨号设备等进行监测;银行要对涉诈异常银行卡、可疑交易等进行监测;互联网企业要对涉诈互联网账号、App、网络黑灰产进行监测处置,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防范其相关业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等。


2016年8月29日,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的高三女孩蔡淑妍,因为被电信诈骗骗走了9800元学费和生活费,跳海自杀。也正是这一例例残酷的案例,推动者立法的前行。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随着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终将遏制,甚至消灭“电信网络诈骗”这一顽疾。

02

新法新规资讯


部委

规章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 2022.12.12 施行

2022年10月25日,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2008年颁布施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共七章39条,分别为总则、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一是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二是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相关财务要求。要求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保险保障基金各自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核算,严格分离;延续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基金分账管理、分别使用等规定。三是优化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四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规定。五是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监督管理。


部委

规章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12.1 施行

2022年10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四十三条,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准入门槛低、机构过多过滥、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代理行为,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规定》提出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部委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2022.12.1 施行

2022年9月21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适用于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以及对采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检验机构通过采信机构目录进行管理,海关将不采信不在目录内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并规定了准入条件、程序及相应退出机制。被海关总署移出采信机构目录的检验机构,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采信机构。


部委

规章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 2022.12.1 施行

2022年10月26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二十一条,所称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规定》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照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和其他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权责事项,制定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规定》明确了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的十八种情形、应当从重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五种情形、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五种情形,以及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十一种情形。《规定》特别强调,在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免予或者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但是,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部委

规章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市监总局 2022.12.1 施行

2022年9月1日,市监总局修订印发《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二条,主要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管理办法》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线下实体药品企业;提出网售处方药应确认处方,并实行实名制;要求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并建立实施其他配套管理制度等。


部委

规章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 2022.12.1 施行

2022年9月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章五十三条,适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主要规定了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官方兽医、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部委

规章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22.12.1 施行

2022年10月1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签发交通运输部令,发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4号),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六章五十二条,明确对虽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关法规、国家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运输;增加了对托运人在危险货物的保护措施、信息告知、运单填报、应急联系等方面的要求;增加了铁路运输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的要求;增加了对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定位监控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增加试运制度,对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新品名、新包装等类别的危险货物,要求铁路运输企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试运;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增加了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处置等要求。


03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2022年11月2日,上海市人大网站公布《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三十七条,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以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为主要目的,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屠宰、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等。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

2022年11月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十八条,明确创新项目无法确定唯一主体的,可以采用赛马制方式择优选择多个申报主体承接,各自独立揭榜攻关;创新项目发布方和揭榜方可以依法约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支持揭榜挂帅的创新项目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拨付机制。同时,《规定》吸纳了上海科改“25条”中的“经费包干制”概念,明确在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对使用财政科研经费的创新项目实行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使用社会资金的创新项目,由发布方和揭榜方在相关合同中约定经费使用方式。


江苏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2022年10月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五十条,适用于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及其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江苏省免费向社会提供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村(居)法律顾问等八类服务,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为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补贴依法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云南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2年9月28日,云南省人大发布《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九章七十二条,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条例》明确,营商环境,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条例》主要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政务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在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04

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范

文件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6项国家标准

住建部 2022.12.1 实施

2022年9月30日,住建部发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充填工程技术标准》、《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标准》、《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六项国家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转自天驰君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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